个人成长 | 专题销售 | 团队管理 | 寿险实务 | 职业经理人 | 早会经营 | 寿险培训
保险软件 | 保险销售 | 增员专题 | 宣传企划 | 代理人考试 | 搜索资料 | 最新更新
当前位置:首页>寿险培训>>业务员培训>>正文
资料分类检索
保险基础知识之保险的要素种类职能及其产生(10页).ppt
【资料简介】
保险的要素种类职能及其产生 第一节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定义: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保险要素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的存在是指保险人可以存担责任的风险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 1.风险应该是纯粹的风险; 2.风险应当是意外的; 3.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4.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6.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是指保险人将大量人所面临的同样风险集合起来,以将少数人发生的损失分摊给全部人的一个过程。(三)、保险费率的厘定 是指保险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商品交换行为,因此制定商品价格便成了保险基本要素。保险费率的厘定的原则 1.公平性:投保人风险与保费对等;保险人与责任保费对等 2.合理性:保费在抵补赔付和给付后,保险人不可获得过高的利润 3.适度性:保险整体费率厘定与投保人交费能力适度 4.稳定性:费率在短期内应相当稳定 5.弹性:费率长期内有弹性(四)、保险准备金的建立 1.定义:是指保险人为了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和相关法律、业务特定需要,从保险收入或盈余中提取与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定数额基金。 2.存在形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五)、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是一种民事发律系,也是约束和保护投保人与保险人权力义务的一种法律形式。 三、保险的特征 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人为一法律性:一种合同行为经济性:一种经济保障活动商品性:一种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科学性: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 第二节保险的分类 保险的分类: 1、按实施方式分类:自愿保险、强制保险 2、按照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3、按照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 第三节保险的功能 保险保障功能 资金融通功能:时间差和数量差的存在 社会管理功能 财产保险的补偿 人身保险的给付 社会保障管理:社会减震器 社会风险管理 社会关系管理:社会润滑器 社会信用管理
【加入圈中人寿险资源网的方法】
一、圈中人寿险资源网会员价格:
会员类别
会员价格
下载权限
支付方式
年度会员
138元/年
可下载所有资料3000个
微信支付/支付宝/淘宝支付
>>先免费注册会员 1.微信支付 2.支付宝支付 3.手机支付宝 4.淘宝网支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注册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贾锐律师 联系电话:0755-21659566 13652320211 客服QQ:530889602(认证信息“圈中人”) Copyright © 2000-2011 QZRB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4790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