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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培训之保险金信托的定义及作用(14页).ppt
【资料简介】
保险金信托的定义及作用 背景:高净值客户财富传承的需求 资产量 财富增值生命曲线 资产保全 家族传承 传统财富传承工具法定继承: “合法不合情”的情况导致亲人之间为争产对簿公堂。遗嘱继承:优点:(1)遗产范围明确。(2)财产分配根据个人意愿。(3)继承人范围确定。缺点:(1)认证程序复杂,费用昂贵。(2)遗嘱须公开。(3)事后容易引起纠纷。(4)财富管理效果不佳。(5)存在道德风险。生前赠与:优点:程序简单、成本低。缺点:赠与完成后,财产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如果原财产所有人想要回已赠与出去的财产一般来说相当困难。 什么是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一种法律架构 ※《信托法》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保险金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以人寿保单或年金保单作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当被保险人身故并发生保险金赔付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赔付给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在信托存续期及信托终止时,向信托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保险人 保险端信托端 投保人委托人 被保险人受托人 保险金信托:一种增值服务 终身寿险 Or年金险(+万能账户)《信托法》第十七条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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