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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信托的八大功用(12页).ppt
【资料简介】
信托的八大功用 学好信托法的重要性 高净值客户越来越专业 会自己去学习相关法条,以验证销售人员所讲内容的真伪 转:财产的转移功能 《信托法》第2条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法》第14条第一款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客户间接拥有财产的控制权,可以通过信托合同来进行约定和控制 隔:财产的隔离功能 《信托法》第16条 1.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信托法》第29条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信托财产的隔离功能体现在三个方面 1.客户设立信托的财产和没有设立信托的财产相互隔离; 2.信托公司自己的财产和客户委托的信托财产相互隔离; 3.信托公司不同,客户之间的信托财产也是相互隔离的。 保:财产的保全功能 《信托法》第12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信托法》第17条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留:财产的传承功能 《信托法》第15条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1.信托财产不能作为客户遗产。 2.只有客户(委托人)将自己作为信托的受益人时,相应的信托财产才会作为清算财产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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