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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财富管理问题之婚姻风险案例解析(22页).ppt
【资料简介】
婚姻中的财富管理问题之婚姻风险案例解析 婚姻风险案例解析 与婚姻有关的那些法 法学理论《民法通则》《婚姻法司法解释》《合同法》《侵权责任法》 ………… 《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 《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物权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刑法》…… 《民法通则》《民通意见》《法律适用法》国际条约双边协定…… 女儿 女婿 会怎么判? 主张分割99万 怀孕 99万嫁妆 主张男方过错,净身出户,赔偿精神损失 王总 离婚真实案例 王总女儿结婚,王总给99万元陪嫁,儿女婚后跟女婿感情不好,发现女婿出轨,女儿当时怀孕,生气导致流产。 女儿很愤怒,把99万元陪嫁金转回了父亲账户,并决定离婚。男方不服气,要求离婚必须平分99万。 案例一:99万嫁妆 99万嫁妆:33万 精神损失赔偿:5万 99万嫁妆:66万女方 男方 “没想到”的离婚财产判决 离婚真实案例 案例一:99万嫁妆 案例一:99万嫁妆(法条解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姻法第十八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例一:99万嫁妆(法条解读) 如果你是王总,你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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