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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寿康满溢终身寿险条款.rar
【资料简介】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详见每页脚注。 我们对可能影响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仔细阅读正文文字突出显示的部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小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小康康满溢终身寿险合同”。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 小康康满溢终身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1.2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1至75周岁,且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 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28日且健康的婴儿。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1.3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2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不含生效日当日。保单年度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4均以本合同生效日为准计算。 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1.4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申请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5。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5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 1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2生效对应日:生效日每年(半年、季或月)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半年、季或月)生效对应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3保单年度: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保单周年日零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 4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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