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成长 | 专题销售 | 团队管理 | 寿险实务 | 职业经理人 | 早会经营 | 寿险培训
保险软件 | 保险销售 | 增员专题 | 宣传企划 | 代理人考试 | 搜索资料 | 最新更新
当前位置:首页>寿险培训>>业务员培训>>正文
资料分类检索
保险培训之保单合同四大重点(16页).ppt
【资料简介】
保单合同四大重点 目前困惑 之前在网上看到过一个保险消费者问卷调查。其中有个问题是,你是否阅读过所购产品的保单合同?结果出乎意料:有52%的消费者表示“从未翻阅保单合同”,39%的消费者表示“草草翻过几页,没仔细看”,仅有9%的人表示“仔细阅读过”。也就是说,大部分人一买完保险,就将保单束之高阁了。保单中的条款复杂繁多、晦涩难懂,普通人要完成全部阅读,确实有一定难度。但是阅读保单合同,其实没有必要字斟句酌。只要关注其中的4个重点,我们就能轻松掌握它的精髓。 四大重点 1、保险单 虽然每个保险公司的保险单项目不完全一致,但是大致内容相同。保险单的内容主要是一些简略的基础信息,如投被保人身份信息、所购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缴费年限以及缴费金额等。买的什么产品,买了多少保额,每年交多少保费……在保险单上都一目了然。此外,一些产品的保险单上还会有一项比较特殊的内容,就是特别约定。 1、保险单 保险条款一旦确定,很少进行修改。如果要改变产品信息,保险公司通常会选择在保单上增加特别约定,这样显得更为灵活。特别约定可以看作是对保险条款的补充,其法律效力高于保险条款。如果特别约定和保险条款发生冲突,就以特别约定为准。特别约定的内容并不固定,一般来说,以投保限制、免责条款、责任补充等内容最为常见。以下是某款意外险中的其中一条特别约定: 功能PK这类免责条款,在保险合同中不一定能翻到,但是很可能出现在特别约定中。因此,投保时侯一定要看清楚,以免导致后期理赔纠纷。 在特别约定中进行责任补充,也是比较常见的。新冠肺炎疫情的高峰期,不少保险公司就会增加新冠肺炎定期保障的特别约定,进行责任补充。 1、保险单 其实,如果我们在前面“提问题”阶段能够准确地诊断出客户需求。在“讲故事”阶段又能结合客户的兴趣点,让客户认识到内心的保险需求,绝大部分客户都会非常主动地讲出自己的担忧,并询问解决方案。 这时候会和客户预约下次见面的时间,并为其定制适合的风险保障方案。 2、现金价值表 现金价值,就是我们退保可以拿回的钱。每一年的现金价值都会在保单中列明。想退保,却不知道还能拿回多少钱,看一看当年对应的现金价值就可以了。 3、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是一份保单最核心的内容,也是理赔的根本依据。由于直接涉及到赔付规则,保险条款通常十分严谨。因此,这部分杂糅了保险、医学以及法律相关知识,内容往往冗长又晦涩。 对于保险条款,我们重点关注两部分的内容。 保险责任花这么多钱买保险,保的到底是什么,得搞清楚。 3、保险条款 以下是某款纯重疾险的赔付规则: 3、保险条款 通过赔付规则,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该份保单的保险责任:意外导致重疾,或180天后因非意外原因导致重疾,赔付约定保险金额。 另外,有一些特殊的重疾险,前两年发生保险事故,并非确诊即赔,而是以医疗责任报销相关费用,这些也都会写进保险责任中,一定要看清楚。3、保险条款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正好相反,主要告诉你什么不能保。比如,寿险的保的是身故和全残。但是,部分情况下导致的死亡和全残,寿险是不赔的。这些情况,都会写进免责条款里:
【加入圈中人寿险资源网的方法】
一、圈中人寿险资源网会员价格:
会员类别
会员价格
下载权限
支付方式
年度会员
138元/年
可下载所有资料3000个
微信支付/支付宝/淘宝支付
>>先免费注册会员 1.微信支付 2.支付宝支付 3.手机支付宝 4.淘宝网支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注册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贾锐律师 联系电话:0755-21659566 13652320211 客服QQ:530889602(认证信息“圈中人”) Copyright © 2000-2011 QZRB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4790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