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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培训之增额终身寿险价值解析(19页).ppt
【资料简介】
增额终身寿险价值解析 背景 什么是增额终身寿险? 核心价值与功用 最后 前言:增额终身寿险,这类产品其实早就已经有了,只不过之前在4.025%年金险的光环之下,没有太多“露脸”的机会。增额寿险的预定利率上限一直都是3.5%,所以一度被大家遗忘。时间拉回到今天,在4.025%定价年金险的停售之后,当大家的利率水平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时候,增额终身寿险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什么是增额终身寿险?什么是增额终身寿险?增额终身寿险,是指保额会不断增长,每年3.5%的利率复利积累,现金价值也会越来越高的终身寿险。 “增额”主要体现在——在缴费期完成之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和身故保额开始每年按照3.5%的复利进行递增,一直持续到终身。 什么是增额终身寿险?除了保障功能以外,还带一定的储蓄价值,法律属性,既可以作为抵御身故风险保障,又能作为家庭财富稳定传承给下一代。用一张图形象的演示增额终身寿险,前期杠杆较低,随着时间的推移,保额和现金价值复利增长,在缴费期结束之后,现金价值就已经保证回本了。 什么是增额终身寿险? 现金价值高使得增额终身寿非常灵活,我们就可以通过减保,从这张保单中部分领取现金,可以用作子女教育学费、孩子的创业启动项目、以及自己养老补充等,形态非常灵活多变,能满足在人生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需求。 因此,增额终身寿可以作为家庭的一个“现金流规划工具”。核心价值与功用 增额终身寿险的核心价值与功用 最重要的六大功能,来谈谈增额终身寿险的法律属性和作用: 1、增额终身寿险具备明确的保单权益属性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实现定向的财富传承,可以很好地实现遗产所有人的私人愿望,因为它可以任意指定和修改受益人,事先按照其意愿去确定分配顺序、受益比例和金额。 2、我们知道,目前在我国大陆地区是没有遗产税的,至于今后是否开征,以及何时开征还无定论。对于免个税,投被保险人都是自己的增额终身寿险,一旦被保险人身故,这笔赔款作为身故金赔给自己的指定受益人。而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只要是指定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将不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在《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5项也明确,保险赔款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综上,身故理赔金指定受益人,不属于遗产,因此也不用缴纳遗产税,同时基于保险赔款的免税属性又免除了个税。所以,增额终身寿险不仅仅能转移风险,在财富规划上也能发挥积极作用。 3、人寿保险作为私人资产保全和债务隔离的金融和法律工具,具备特殊的法律属性。增额终身寿险,作为人寿保险的一种,保单筹划中的“隔离”是相对的,经过合理保单设计,能一定程度上起到资产隔离作用。《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除去非法目的等保险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外。 3、人寿保险作为私人资产保全和债务隔离的金融和法律工具,具备特殊的法律属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而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二条:人寿保险赔偿金恰恰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保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而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不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为受益人自身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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