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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人寿康佑倍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产品责任及亮点(16页).ppt
【资料简介】
英大人寿康佑倍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康佑倍护产品投保规则 康佑倍护投保规则产品责任 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含)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或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将无息返还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产品责任简介 康佑倍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重度疾病 中度疾病 轻度疾病 身故 豁免 【110种】赔付:ABCDE五组,1次/组*5组。间隔期:180天(不含)以上 【30种】赔付:1次/种*2次。间隔期:90天(不含)以上 【30种】赔付:1次/种*3次。间隔期:90天(不含)以上 赔付:18周岁前200%已交保费,18周岁后保费、现价、保额取大 注:以上内容仅供理解,产品责任实际内容以产品条款为准 提供长及一生的疾病保障,人生之旅,保障无忧 分别可与“百万康惠”和“投保人豁免类产品”进行组合,让保障更全面 疾病种类覆盖广,轻度、中度疾病给付比例高,重度疾病科学分组且支持多次赔付,种类全升级,佑护更安心 产品含保费豁免功能,保障被保险人在罹患轻度、中度、重度疾病时可免交后期保险费;同时与“投保人豁免类产品”搭配投保,保障更安全、更立体。 110种重度疾病分别按肿瘤——重度与重大器官衰竭类、心肺疾病类、神经系统疾病类、消化道与胰腺疾病类、肌肉与骨骼类分组 康佑倍护产品亮点 康佑倍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豁免保险费: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度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力人退还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度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责任免除 重度疾病110种 中度疾病30种 轻度疾病30种 产品案例 英先生,30周岁,平时工作繁忙,非常担心自己的健康,决定为自己投保一份保障至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经过认真选择,决定购买“英大人寿康佑倍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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