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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人寿守护神2.0终身寿险产品条款费率规则.rar
【资料简介】
爱心人寿守护神2.0终身寿险条款 我们的保障范围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保障的期间。 1.1基本保险金额和 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3.6%以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1+3.6%)。 1.2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1的首个保单周年日2(不含)前身故或全残3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下列二者中的较大值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止的已交保险费4;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5。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且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下列二者中的较大值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止的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系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对应系数:当到达年龄为18-40周岁时,对应系数为160%;当到达年龄为41-60周岁时,对应系数为140%;当到达年龄为61周岁及以上时,对应系数为120%。 到达年龄=投保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的保单年度-1 1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2保单周年日指本合同生效日后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3全残指被保险人发生符合“8.1全残释义”定义的身体残疾。 4已交保险费指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性别及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等确定的、已经交纳的保险费。如本合同发生过减保情形,则已交保险费为扣除每次减保所对应的保险费后的余额。 5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保险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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