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 修订内容对比表 主要影响主要影响主要修订内容页码主要劣势三大主要变化轻症限额 3 甲癌降级赔 4,10 原位癌 4,10 主要优势新增轻症轻度恶性肿瘤 10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10,11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11 新增重疾严重克罗恩病 9,10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9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10 优疾病定义冠状动脉搭桥术扩大理赔范围 6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扩大理赔范围 5 主动脉手术扩大条款范围 9 急性心肌梗塞扩展理赔维度 5 脑中风减少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 5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前修订后前 言前 言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供给质量,更好地发挥对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作用,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最新进展情况,并广泛研究参考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对 2007 年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进行了修订。 为更好地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 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主要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最新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及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2 使用原则 2 使用原则 2.1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1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及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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