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民法典 解读财富密码—婚姻篇 中国法律体系框架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将现有的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用科学合理、富有逻辑性和内在一致性体系来整合现有的单行法。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里程卑意义。 新婚姻法财富要点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 申请了离婚还没领取离婚证,男女双方当事人是什么关系呢?如果一方有财产收入,另一方可不可以要求分割?如果产生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呢?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期间不幸死亡,另一方还是不是他的继承人? 离婚冷静期:还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人寿保单,合理进行婚前/婚内财产规划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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