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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人寿尊终身寿险产品特色投保规则及保险责任(8页).ppt
【资料简介】
大家尊终身寿险 产品特色 产品投保规则 【产品名称】:大家尊终身寿险【承保年龄】:被保险人出生满28天-70周岁【保险期间】:终身【交费方式】:期交、趸交【交费年期】:趸交/3年/5年/10年【起售金额】:趸交20000元起售,期交10000元起售,增加部分需为1000元的整数倍 产品保险责任 如果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未满18周岁,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本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无论投保时被保险人是否年满18周岁,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且在本主险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本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列身故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无论投保时被保险人是否年满18周岁,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且在本主险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的,本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列身故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身故保险金】 注:到达年龄=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 产品保险责任 【有效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本主险合同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在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递增3.5%,即本主险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本主险合同上一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1+3.5%)。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由您在投保时提出,并经本公司承保时审核并最终确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在保险单中载明。若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变更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的应当得到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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