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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常用法律条款指引客户版(13页).doc
【资料简介】 家庭常用法律条款指引 律师说: 纠纷的出现、损失的产生,十之八九在于不懂法; 懂法、用法,生活的安宁之道! 一、《婚姻法》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商提示:依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可知,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如果不明确说明是赠与子女个人的,那么这个赠与就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万一子女离婚,所赠的财产会被分割。 作为父母,在对子女进行财富支持时,最好用书面形式明确是借贷,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要明确是赠与自己子女个人,还是赠与其夫妻双方。如果未明确,易被认定为是赠与子女夫妻双方,最终产生所赠财产因子女离婚而被分割的后果。 同样道理,如果未订立有效遗嘱,而是按照法定继承的话,子女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继承所得的财产需要被分割。 这就揭示了传统财富传承方式的劣势:在离婚率高涨的现代社会,父母如果不经过事前的合理规划,武断赠与或单纯依赖继承来传承财富的话,万一子女发生婚变,极易造成自家财产被子女的配偶分割外流的现象。 3.【夫妻财产约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商提示:依据本条可知,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对内有效;对外发生效力的前提必须是外部第三人明确知道这个财产约定。 如张三与李四签订合同或发生借贷时,张三明确告知了李四自己与妻子的财产约定情况。当然,这个告知需要是书面的、留有证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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