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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产品责任扩展统计表.rar
【资料简介】 序号 公司名称 产品类别 产品款数 扩展责任描述 赔付标准 扩展期限 爱心人寿 重疾险 12 "对公司生效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或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肺炎家庭关爱保险金,且该项责任不受合同等待期的限制。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达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或危重症标准,则视同确诊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一种重大疾病,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最多给付一次,且不受合同等待期的限制。" 自2020年2月5日(含)至2020年5月20日(含),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我们按扩展后的责任承担保险责任。 阳光保险 重疾险 12 "在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额外给付重大疾病基本保额的30%,原保险责任不变。2月4日已完成首单赔付6万元,用时30分钟。" 重疾保险金 截至4月31日 君康人寿 重疾险、意外险 8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经医院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30%,原保险责任不变。意外伤害保险:①在原“意外身故保险金”基础上扩展保险责任: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适用“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②在原“意外伤残保险金”基础上扩展保险责任: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首次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适用“意外伤残保险金”责任。" "重疾险:基本保险金额的30%意外险: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险金" 自2020年2月4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国联人寿 重疾险、意外险 9 "重大疾病保险:对已生效的重大疾病类产品合同和在责任扩展有效期内新生效的重大疾病类产品合同,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无等待期或观察期的要求),原保险责任不变,公司额外给付30%的基本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意外伤害保险:1、在原有“意外身故保险金”基础上扩展责任:本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适用“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2、在原有“意外伤残保险金”基础上扩展责任:本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适用“意外伤残保险金”责任。3、在原有“意外医疗保险金”基础上扩展责任:本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在医院治疗的,适用“意外医疗保险金”责任。4、在原有“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基础上扩展责任:本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在医院住院治疗的,适用“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责任。" "重疾险:原保险责任不变,公司额外给付30%的基本保险金额意外险: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住院津贴" 重大疾病:截至2020年5月30日24时 交银康联人寿 意外险 2 "1、被保险人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肺炎引发身故/伤残,适用普通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责任。2、被保险人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肺炎至医院接受体外膜肺氧合(ECMO)治疗,本公司按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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