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成长 | 专题销售 | 团队管理 | 寿险实务 | 职业经理人 | 早会经营 | 寿险培训
保险软件 | 保险销售 | 增员专题 | 宣传企划 | 代理人考试 | 搜索资料 | 最新更新
当前位置:首页>寿险培训>>产品培训>>正文
资料分类检索
海保人寿倍加尔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费率表.rar
【资料简介】
海保人寿倍加尔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海保人寿倍加尔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 1.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1.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1.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保至被保险人70周岁1或30年,您可以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保险单上载明的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1.4 等待期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第180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2以外的原因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这180天称为等待期。 (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等待期内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3)被保险人等待期内患有本合同所列的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等待期内患有指被保险人等待期内经医院3确诊患有或已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患有本合同所列疾病。 发生上述第(1)、(2)种情形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返还本合同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本合同终止;发生上述第(3)种情形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加入圈中人寿险资源网的方法】
一、圈中人寿险资源网会员价格:
会员类别
会员价格
下载权限
支付方式
年度会员
138元/年
可下载所有资料3000个
微信支付/支付宝/淘宝支付
>>先免费注册会员 1.微信支付 2.支付宝支付 3.手机支付宝 4.淘宝网支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注册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贾锐律师 联系电话:0755-21659566 13652320211 客服QQ:530889602(认证信息“圈中人”) Copyright © 2000-2011 QZRB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4790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