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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保险的真实面纱之从避债避税功能谈起(25页).ppt
【资料简介】
揭开保险的真实面纱 —从所谓的“避债避税”功能谈起 前 言 关于保险所谓的“避债避税”功能,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打着 “离婚不分,诉讼不给,欠债不还”的旗号,极易引起销售误导,给代理人个人及公司都带来众多麻烦。 关于保险是否能“避债避税”,其实很多消费者、甚至保险从业人员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么保险能“避债避税”吗,答案就是:黄小琥的《没那么简单》!尤其是在xx高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之后,更加说明保险不是法外之地,不要随便说保险“避债避税”。 保险真的”避债” 吗 xx高院:保单可以偿债 保险可以“避税”吗 第一部分 PART 01 保险真的“避债”吗 法律依据分析 小结 一直以来,在保险营销界都有一个传说:保险可以欠债不还、离婚不分、诉讼不给、遗产税不交!保险是最安全的资产! 很多同业伙伴也会以“避债”作为卖点,向企业主客户重点推荐。万一企业经营失败,债权人也无法处置保单,从而为自己留下一笔本钱。既可以东山再起,也可以安享晚年。 只是,这些法律条文的原文并非这样,更不能说明保险是可以避债的!!! “保险避债”—“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 23 条 《保险法》原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保险公司)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这条说的是,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义务赔付,被保人或受益人有权取得保险金。这都是按保险合同来办事,天经地义,但是与避债没什么关系。而且,当被保人或受益人拿到保险金后,就不归《保险法》管了。债主追偿,当然是要拿来抵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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