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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人寿爱宝保少儿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条款费率表及核保规则.rar
【资料简介】
东吴人寿[2019]年金保险 011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东吴爱宝保少儿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成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1.2 保险合同成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立与生效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见 10.1)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如当月无对应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 28天至 12周岁(见 10.2)。 1.4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次日起,有 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10.3)。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2.3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成长关爱金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成长关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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