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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人寿连年永寿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介绍(13页).ppt
【资料简介】
富贵连年 长享永寿 一句话引出产品 有一款产品,能够给您提供充足、确定的养老金,活多久,领多久。 安邦连年永寿 养老年金保险 【产品名称】:安邦连年永寿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代码】: L12215 【投保范围】: 凡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主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凡出生满 28 天至 55 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交费方式】: 【保险期间】:终身【投保金额】:最低基本保险金额10000元,增加部分需为1000元的整数倍 投保规则 【体检标准】 无需体检【生调标准】 单笔/累计年金保费达到1000万元 核保规则 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且本主险合同有效的,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年满 79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为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间,保证给付次数一共为 20 次。 如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间结束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且本主险合同有效的,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月领金额为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8.4%。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您所交的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现金价值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一次性给付应领未领的保证给付养老年金,其金额为20倍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 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间结束后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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