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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款投保规则及保全规则.rar
【资料简介】
长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款保全规则 (产品代码:10529) 一、保全项目列表 二、险种特殊保全规则 1.投保本附加险后若申请更换投保人,需先解除本附加险。 2.本险种可以办理新增。 3. 主险合同申请保单借款时,本附加险同时进行保险单借款,借款比例和利息计算方式与主险一致,并适用主险合同“保险单借款”的相关规定。本附加险不能单独进行保险单借款。 4.本附加险宽限期结束之时仍未交纳保险费,本附加险效力中止,可以办理复效。复效本附加险时,保单其他短期附加险不能随复效一并新增。 5.本附加险可以单独契撤、解约。 6.本险种被保险人(即主险投保人)年龄变更的,需提交核保,重新计算期交保费。 7.投保本附加险后,保单办理加保、新增附加险、减保、短期附加险终止、保障档次变更、主险被保险人年龄性别变更、职业变更、补充告知等涉及保险费变化的保全项目时,需要重新计算期交保费。 8.本附加险被保险人因身故保险费豁免后,需先进行投保人变更后,才可受理其他保全项目。 9.保费豁免后,可针对主险及其他附加险申请保单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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