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光大永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B2款(2019)产品说明书 一、 产品性质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享受政策优惠,在计算个人应纳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到养老年金领取时再按照一定标准进行交纳,实现个人税收递延。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为客户提供养老年金、身故和身体全残保障,并且提供多种类型的终身或者定期领取方式。 二、产品账户 本合同生效后至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本公司为投保人投保的光大永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B2款(2019)产品建立产品账户。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或转入的产品账户价值计入产品账户后,按本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产品账户由本公司进行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坚持稳健投资的理念,以固定收益资产投资为主,根据市场变化及发展情况选择适当时机调整权益类资产配置,力求为您提供良好的资金回报。 一、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产品账户价值,按投保人指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投保时本公司提供的养老年金领取标准表,确定被保险人每月(或每年)养老年金领取金额,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领取金额将在领取凭证上载明。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本公司注销产品账户,并按被保险人选定的领取方式按期给付养老年金,同时按税延政策规定从当期给付的养老年金中扣除应纳税款。 本公司提供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15(或20)年月领(或年领): 1、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 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每月(或每年)的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确定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当期给付的养老年金对应的应纳税款,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如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公司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扣除应纳税款前)小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产品账户价值,本公司按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产品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扣除应纳税款前)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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