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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福满人生解读《婚姻法》女性专场(40页).ppt
【资料简介】
解读《婚姻法》女性专场 新《婚姻法》颁布 2011年8月11日,我国新《婚姻法》修改后颁布,由此,影响到了很多人的择偶观。 同时,婚姻和财产之间的关系重新进行了界定。原来不以为然的“裸婚”、“全职太太”等社会现象,在新《婚姻法》的定义下,情况发生了根本改变。 如何捍卫自己的婚姻资产,特别是相对弱势的女性,解读好法律相关规定,才能更好的维护婚姻。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始终保持高位运行,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法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近400万件,且逐渐呈现出案件增幅快、适用法律难、审理难度大的特点 而“房子”“老子”“车子”“票子”“孩子”等焦点问题成为这类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离婚诉讼案居高不下 现象一: 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按中国的传统以及婚嫁的习惯,一般由男方提供住房,房产一般也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往往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屋应该归谁呢? 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婚前买房归谁?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资产 网友热议 老公以后就变成房东了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儿丈母娘推高房价不再成为中国特色开发商乐了,以后无论男女都得买房嫁房子的拜金女们,这下傻了吧? …… 女强人吃了定心丸 新《婚姻法》保障了婚前买房的权益,婚前买房的男人居多,不过婚前买房的女人比例也在扩大。尤其是一些女强人也不可小觑。 这个权益,其实也是保证了女强人的权益,至少,结婚后少了被骗财骗色的危险。 现象二:当下适婚的年轻人,已多为80后、90后独生子女,接受父母的房屋馈赠比较常见。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离婚时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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