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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人寿附加安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附加新康健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产品宣导(30页).ppt
【资料简介】
产品宣导篇 目录/Contents 产品开发背景 附加险---需求篇 获取长期持续的收入来源,附加险持续缴费,持续获取佣金 产品组合,轻松提高主险保单销量 主险多以重疾、身故为主,理赔率低,但是附加险以意外、医疗为主,日常发生率高,客户易获取理赔,易加保或转介绍,加强客户忠诚度。 附加险弥补主险保障缺口,产品保障全面,提高产品竞争力 附加险---价值篇 附加险---推广理念 打造“风险管理”的理念;打造为客户提供“全额、全面、全家”风险管理理念;打造对客户“贴心服务”的理念。 附加安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附加安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产品特色 具体详见条款 责任升级 附加安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产品责任 一、意外伤害费用补偿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因该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我们对于被保险人在上述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不含因特需医疗产生的费用),经扣除社会医疗保险应承担的部分及一百元的免赔金额后,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每一保险期间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总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所载明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金额为限。 指我们根据以下情形确定的每次保险金给付的比例: (1)对于符合就医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于保险金申请时您能提供社会医疗保险已支付依据的,则给付比例为100%; (2)对于符合就医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于保险金申请时您不能提供社会医疗保险已支付依据的,则给付比例为90%; (3)对于不符合就医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则给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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