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人身保险业防范治理销售误导自律公约》 目 录 总则 防范销售误导的基本管理要求 销售人员防范销售误导行为规范 违约处理 为维护我省保险市场秩序,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有效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规定,经xx省保险行业协会各寿险会员公司协商一致,制订本公约。 1.本公约所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是指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的销售人员。 2.本公约作为各寿险会员公司共同签署的自律文件,对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二章 防范销售误导的基本管理要求 第四条 各公司要加强销售人员从业资格和经历的审查,不得与以下人员签订保险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向其发放工号,安排展业: (一)被保险监管机关处以行业禁入,尚未期满的人员; (二)被行业按照(保险行业产重违法违规从业从人员信息报送与惩戒自律公约》的规定予以行业禁入处理,尚未期满的人员: (三)因严重销售误导行为被原保险公司解除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 (1)入司前培训及继续教育 第五条 各公司应将防止销售误导作为新招募人员入司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实施情况将纳入协会自律检查。 第六条 各公司应督促所属销售人员按照《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公司和行业组织开展的销售人员继续教育, 不断提升其专业能力及职业道德素养。 (2)可回溯管理 第七条 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3)违规信息报送 对发生严重销售误导行为的销售人员,各公司应严格按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发生因销售误导解除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由省级分公司上报省协会,载入相关数据库。 各公司对因严重销售误导而被同业机构解除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按照{xx省保险行业严重违法违规从业人员信息报送与惩戒自律公纳》的要求,予以行业禁入或审慎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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