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成长 | 专题销售 | 团队管理 | 寿险实务 | 职业经理人 | 早会经营 | 寿险培训
保险软件 | 保险销售 | 增员专题 | 宣传企划 | 代理人考试 | 搜索资料 | 最新更新
当前位置:首页>寿险培训>>产品培训>>正文
资料分类检索
信泰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rar
【资料简介】
信泰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 ”、“本公司 ”均指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信泰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的订立信泰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我们审核同意而订立。主合同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内容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约定不一致,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本附加合同成立日载明于保险单或批单上。 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合同生效,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载明于保险单或批单上。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为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1.3 投保范围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主合同的投保人,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 10.1计算,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需为同一人。 1.4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开始于生效日,终止日为主合同终止日,并载明于保险单或批单上。 1.5 犹豫期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本附加合同设有犹豫期。犹豫期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以保险单或批单上载明的期限为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犹豫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犹豫期内,请您认真审阅本附加合同,您可以在此期间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将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但我们对本附加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等待期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九十日内(含第九十日)为等待期。
【加入圈中人寿险资源网的方法】
一、圈中人寿险资源网会员价格:
会员类别
会员价格
下载权限
支付方式
年度会员
138元/年
可下载所有资料3000个
微信支付/支付宝/淘宝支付
>>先免费注册会员 1.微信支付 2.支付宝支付 3.手机支付宝 4.淘宝网支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注册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贾锐律师 联系电话:0755-21659566 13652320211 客服QQ:530889602(认证信息“圈中人”) Copyright © 2000-2011 QZRB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4790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