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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培训法眼看保险之保险法与诚信经营(30页).ppt
【资料简介】
法眼看保险 ——保险法与诚信经营 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员了解保险法和从四大法律看保险,同时掌握最基本的素养。 课程目的 目录/Contents 保险法的解读 PART 1 客户经常问: 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 保险理赔能做到么? 破產 保险法: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法》将维护投保人利益上升到法律高度 1.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资产拥有完全抵御风险的能力, 是比较安全的。 2.限期必须理赔 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 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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