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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新规施行病历存30年以后每次看病都可能让保费上涨(8页).ppt
【资料简介】
电子病历新规4.1施行,病历存30年 以后每次看病都可能让保费上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消息,从4月1日起,我国将施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根据规范,门(急)诊电子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也就是说,以后每一个患者在任何医院看病的电子病历,都会在联网之后,在各个医院互通,并且保存30年。保险网以前也报道过,保险公司将来很有可能和医院联网,而且这个联网现在已经在试点,或者全面铺开!在保险还没有买好之前,每个人的就诊记录都有可能导致被拒保,或者是保费上涨! 信息互通,还不抓紧时间买保险 以前很多人,在投保之前或许身体上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毛病,但是因为科技不发达,因此没有被查出来,或者查出来之后没有记录!现在病历保存30年,有过就诊记录,这些信息被保险公司获取之后,可能会让保费上涨!只要在这样的医院就医过,那么很可能相关身体上的信息、就诊记录都会被保险公司获得,以后投保很有可能就需要花更多的钱,因为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更多。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趁现在身体还没有问题,趁电子病历新规还没完全实施,趁早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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