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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国家在如何支持保险业吗(16页).ppt
【资料简介】
你知道国家在如何支持保险业吗 8月20日《新闻联播》报道,保监会正式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家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来鼓励有条件的人群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既可以增强个人的医疗保障水平,也有利于加快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险论坛分析,此次暂行办法对客户有以下好处: 征求意见稿主要政策点 每人限购一份 经营要求 产品设计 产品管理 赔付限额 根据《暂行办法》,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家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来鼓励有条件的人群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既可以增强个人的医疗保障水平,也有利于加快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根据以往的投保条例,有既往病史是不能投保的,或者能够投保但是保费很高且保障费内缩小。当然,在投保时,也要如实的告知保险公司既往病史。税收优惠健康险则改变了这一规则,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的内容: 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对所有投保人公平对待,不得因投保人‘既往病史’拒保, 并保证续保。 对首次带病投保的,可以通过降低赔付额度等方式控制经营风险,当年支付的最高赔付额度不得超过当年保险金额的五分之一。这一规则的改变,突出了保险的保障功能,让保险回归其本质。 征求意见稿主要政策点 每人限一份 经营要求 产品设计 产品管理 赔付限额 依据征求意见稿,投保人只能购买一份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保费2400元/年)。保险公司应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对投保人身份和纳税情况进行验证,符合条件方可承保。 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提出的条件:公司上季末和最近一季末偿付能力均不低于150%;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对该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具备较强的健康险精算技术、具备覆盖区域较广的服务网络;需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队伍,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等。 征求意见稿主要政策点 每人限一份 经营要求 产品设计 产品管理 赔付限额 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中端医疗+个人账户积累”两部分责任。其中个人账户积累可用于退休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如长期护理保险等)支出;中端医疗保险要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主要补偿在职纳税人群的中端医疗费用保障。 文件要求产品设计要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的原则。保险公司应当在所有设有分支机构的试点城市提供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不得向投保人提供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的保单贷款服务;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分散业务风险,但不得进行财务再保险;此外,还要求对所有投保人公平对待,不得因投保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意见稿对赔付金额做出了限定,即不得低于25万元,终身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如果被保险人自投保以来连续5个保单周年没发生大额理赔,可将其终身累计赔偿限额提高到150万元,不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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