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成长 | 专题销售 | 团队管理 | 寿险实务 | 职业经理人 | 早会经营 | 寿险培训
保险软件 | 保险销售 | 增员专题 | 宣传企划 | 代理人考试 | 搜索资料 | 最新更新
当前位置:首页>早会经营>>早会教案>>正文
资料分类检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16页).ppt
【资料简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 通过顶层设计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作出全面战略部署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意义 发展目标 二、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 (一)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针对不同的市场设计不同的健康保险产品。根据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检查检验服务的健康保险产品。 (二)提高医疗执业保险覆盖面 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促进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平等和谐医患关系。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职业伤害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 (三)支持健康产业科技创新 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 (一)全面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规范招投标流程和保险合同,明确结余率和盈利率控制标准,与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相衔接,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建立健全独立核算、医疗费用控制等管理办法,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稳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要求,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经办服务协议,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评价机制。要 综合考虑基金规模、参保人数、服务内容等因素, 科学确定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费用标准,并 建立与人力成本、物价涨跌等因素相挂钩的动态 调整机制。 商业保险 (三)完善商业保险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专业知识,发挥其第三方购买者的作用,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问题。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对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的正向激励作用,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的地区,强化商业保险机构 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监督控制和评价, 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加入圈中人寿险资源网的方法】
一、圈中人寿险资源网会员价格:
会员类别
会员价格
下载权限
支付方式
年度会员
138元/年
可下载所有资料3000个
微信支付/支付宝/淘宝支付
>>先免费注册会员 1.微信支付 2.支付宝支付 3.手机支付宝 4.淘宝网支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注册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贾锐律师 联系电话:0755-21659566 13652320211 客服QQ:530889602(认证信息“圈中人”) Copyright © 2000-2011 QZRB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4790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