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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最新意外伤残等级介绍 前言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新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这一标准将伤残等级增至10个,伤残条目增至281项,这使得意外险伤残理赔范围将大幅扩大。这一标准已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老残疾等级的弊端 2014年1月1日之前意外险不保八九十级伤残 我国《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1998年公布,其残疾项目划分较宽泛、给付范围不足、部分条目操作性欠佳,容易引发理赔纠纷,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现实需求。 石林县李某2008年6月19日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费用为200元,意外伤害保额10万元。2009年2月12日,李某在进行有线电视故障检修时,不慎摔伤。经司法机构鉴定,确认为九级伤残,需要后续治疗费1.5万元。李某向被保险公司要求依照合同支付保险金时,只拿到了1447.12元赔偿。 “保险公司的解释是,九级伤残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张宏雷解释,一到十级伤残就相当于金字塔,越往上数量就越少,其中八、九、十级是金字塔的底部,把这个群体拿走,也就是在意外伤害中最大的一群伤残者拿不到保险,非常不合理。 新标准出台的意义
中保协表示,新标准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较原标准有了大幅扩展,将提高保险业意外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新标准在伤残分类、残情条目以及保障覆盖范围上均处于世界同业标准的先进水平,对国内意外险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残疾标准覆盖范围
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 新增了对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 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保障范围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 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 新标准由原来的7个等级34项增至10个等级281项 特别是新增加了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100余项 赔付标准 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新标准举例一 2.4 眼睑结构损伤 双侧眼睑显著缺损 8级 双侧眼睑外翻 8级 双侧眼睑闭合不全 8级 一侧眼睑显著缺损 9级 一侧眼睑外翻 9级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9级
注:眼睑显著缺损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新标准举例二 2.5 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 听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声音和辨别方位、音调、音量和音质有关的感觉功能。 一侧耳廓缺失 8级 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9级 新标准举例三 2.6 听功能障碍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 8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 8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 9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 9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26dB 10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 10级 新标准举例四 3.1 鼻的结构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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