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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客户及理财经理用:婚姻财富管理及家庭财富传承最新版(37页).ppt
【资料简介】
婚姻财富管理及家庭财富传承 引言:您或者您的客户是否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1、如果儿子结婚父母出钱100万帮着买新房,怎么才能保证父母的付出不会损失? 2、丈夫在外公司搞经营需要经常借钱融资,如果他经营不善,家庭财产是否也要还债? 3、看好房产要投资,可是又有房屋限购令,借亲戚名字买房没问题吧? 4、觉得财富传承是到考虑的时候了,可是该如何着手安排呢? 5、想买人寿保险,可不知怎么签合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说话靠谱吗? 带您进入:“私人财富风险管理体系”全景认识 一、婚前财富的合理安排及保护计划(防止财富缩水) 二、个人或家庭财富投资理财(资本的增值) 三、夫妻之间财产权利义务(财产处分权及归属) 四、父母对子女的财富支持(家庭成员财产妥善安排) 五、婚姻财富与借名投资(借他人名义投资风险防控) 六、精英人士家庭人生保险体系的规划(基本风险防范) 七、家业与企业的财产混同盘点(家业与企业的区分) 八、家财与企业债务防火墙的设置(财富保护最低限) 九、股东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与企业发展(双轨良好运行) 十、婚变及婚外情的财富代价(避免家庭纠纷造成财富巨大损失) 十一、移民风险与资产向海外转移(财富国际化布局配置) “私人财富风险管理体系”全景认识 十二、私人家庭财富的继承(确保富豪的财富传承意愿) 十三、家族企业的传承及接班人培养计划(确保企业代际传承发展) 十四、对理财机构的选择与甄别(确保可信赖的财富管家) 十五、国内及境外信托工具的运用(新一代富豪青睐的理财管理手段) 十六、 如何综合搭配运用各类财富传承手段(继承、赠与、信托、保险理财工具之比较) 十七、财富转移及财富传承税收成本比较(性价比) 十八、涉外婚姻与涉外继承(复杂的国际家庭财富处理) 十九、慈善捐赠与公益基金的设立与管理 二十、企业家创业进程中经济犯罪陷阱(确保人身安全) 私人财富管理体系图 本次讲座体例安排 婚姻财富世界的基本法则----法定财产制 最新婚姻财富动态----新司法解释三的精要 “婚姻协议”----约定财产制在财富管理中使用技巧 婚外情财富代价及婚姻保卫战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对子女婚姻财富支持 天有不测风云----高端人士财富传承体系的体系介绍 传统财富传承手段------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遗赠、赠与 财富传承新工具----私人婚姻家庭信托(境内与境外) 保险在财富传承中的功效 保险与继承、信托及其它财富传承手段的综合比较。 一、婚姻财富世界的基本法则 ----法定财产制 实例分析:女明星的结婚地选择 (一)大陆地区的法定财产制的介绍 1、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被继承 人或赠与人声明赠与给个人的除外) (5)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哪些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3)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 (4)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转化而产生的财产 (5)在遗嘱被继承人声明给个人的遗产 (6)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声明赠与给个人的财产 (7)婚后所得财产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写明是个人财产 二、最新婚姻财富动态----新司法解释三的精要 1、婚前以一方名义所购买的按揭房产算谁的? -----公众最质疑的条款 2、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配偶有份吗? -----对富豪影响最大的条款 3、如果他私自将他名下的家中房产转卖,我还能把房子要回来吗? -----令人难以理解的条款 4、夫妻之间的借款,在离婚时是否支持返还? -----夫妻之间算清帐条款 5、父母给儿子结婚出巨资购房,这房子算谁的? -----让律师和法官最晕的条款 6、婚内的非常财产制:婚内分财 ------最具创新性的条款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三、“婚姻协议”---约定财产制的妙用 (一)中国大陆地区的约定财产制: 1、夫妻财产约定制优先法定财产制 2、约定的内容自由灵活 3、约定的时间可以是婚前或婚后 4、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1)婚内确定财产处分权及债务承担 (2)离婚时确定财产分配方式及债务承担方式 (二)夫妻财产协议适用于什么状况的婚姻家庭? 1、合作伙伴对股东的婚姻不放心,担心 股东婚变影响企业发展 2、富豪有大量婚前财产,担心婚 变导致财产缩水 3、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界定不明, 导致容易混淆财产权属 4、再婚富人的子女担心父母遗产继 承受再婚婚姻影响 5、婚前恋人双方皆有出资购买不动产或设立公司 6、夫妻婚后对财产管理价值观分歧太大,希望分财管理的 7、担心对方举债影响自己的 8、跨国婚姻稳定性差,防范财富风险的 (三)如何拟定夫妻财产协议 1、必须是书面的协议 2、双方签字就生效,不需要公证 3、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4、最好借助专业人士起草或修订协议 5、无需到官方部门登记 6、如果公证所起的作用 四、钱债好还,情债难偿 ----婚外情的财富代价及“忠诚协议” (一)与情人分手的财产纠葛:情债?钱债? 1、赠与的贵重财产与金钱: 名车、钻石珠宝、房产、名表等 2、分手时的“补偿金”:分手费、 青春损失费、伤害赔偿金等 3、情人与公司:参与公司经营 ,了解企业商业秘密,借此敲诈巨额金钱 (二)婚外情认定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关系 1、一般的婚外情:办公室恋情、情人约会、网恋、一夜情、嫖娼等 ------主要由道德调整,法律作适当介入。 2、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与婚外情人长期同居; ------构成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财产分割有照顾 3、重婚罪:分成事实重婚与登记重婚,法律认定要件不同。 登记重婚是指已经结婚又再次登记结婚 事实重婚是指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 ------除了构成民事上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还可能构成刑事责任。 4、目前大陆没有对第三者的侵权赔偿制度,也没有婚内对婚外情过错方配偶的侵权赔偿制度。 (三)如何安排非婚生子 1、非婚生子的监护:虽非婚生,父母仍是当然的监护人 2、对非婚生子抚养义务:父母有法定抚养义务,不得放弃 3、非婚生子的继承权: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等同,必须保留遗产份额 4、亲子关系的鉴定和新司法解释的态度 1 (四)让财富男人头疼的保卫婚姻产品------“忠诚协议” 1、常见的忠诚协议的类型: (1)约定若方背叛,离婚时就“净身出户”; (2)不以离婚为前提,但要求婚内的财产损失惩罚; (3)巨额的离婚赔偿金。 2、关于忠诚协议效力的争议 3、目前司法审判界的态度 4、如何实现对婚外情的财富保障: 双管齐下 五、可怜天下父母心 ---对子女婚姻的财富扶持 1、父母如何在儿女结婚前出资协助 (1)婚前彩礼忌大额,直接转帐最妥当 (2)子女婚前买房要点: A、最好婚前办产权证 B、房产可以考虑登记在父母名下 C、在产权比例协议书上,约定父母与子女共有 D、父母帮助子女夫妻还贷,要转帐并保留凭据 (3)特别要考虑到如果子女婚事不成的风险 2、婚前财富保护计划启动 (1)婚前不动产赠与约定的技巧 (丈母娘对未来女婿的要求) (2)婚前协议是对爱情最好的测试剂 (3)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隔离 (4)如果想建立婚后“小金库”,那么 么请注意…… 3、父母为子女婚后给予经济帮助的要点 (1)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性质要说清,是借还是送 (2)买房的设计安排:写两人名字还是一人名字有讲究 (3)单方赠与来公证,两全其美不伤情 (4)忌直接给现金,保留借款协议或出资票据 (5)已婚子女继承长辈的遗产算谁的? 4、父母为子女购买人寿保险产品的技巧及要点 (1)人寿保险产品中的生存利益(生存年金,期满生存金)归被保险人所有,所以可列自己的子女为被保险人 (2)对于人寿保险中的红利分配属于投保人即父母 (3)对于身故保险赔偿金属于合同受益人(请一定要注明受益人) (4)在有多个子女情况下,可以列多个受益人,并且可以明确受益顺序及份额 (5)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各有权利: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前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拥有绝对的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五、天有不测风云---家庭财富传承预先安排 对“高端人士财富传承体系”全景的认识 1、企业财富的传承通过完整的企业继任计划来实现 2、财富的分配布局实现跨地域布置,适当时可考虑移民 3、不动产传承可通过赠与及遗嘱实现安排 4、现金存款的传承最好通过保险产品组合实现 5、海外财产最好是设立境外信托 6、有价证券、银行理财产品等财富通过生前赠与过户最好 7、遗嘱继承对子女是个人继承还是夫妻继承要作提前安排 8、对特别关怀群体的遗赠协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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