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成长 | 专题销售 | 团队管理 | 寿险实务 | 职业经理人 | 早会经营 | 寿险培训
保险软件 | 保险销售 | 增员专题 | 宣传企划 | 代理人考试 | 搜索资料 | 最新更新
当前位置:首页>职业经理人>>政策法规>>正文
资料分类检索
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宣导(13页).ppt
【资料简介】
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试行) 销售误导定义 各级公司以及办理销售业务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保监会有关规定,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公司保险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说明的行为。 哪些情形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二)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监管部门下发监管函或者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 (三)因销售误导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其他因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情形 群体性事件的定性 重大群体性事件分为三个响应层级: □三级响应 (50—100人上访、30—100人集中退保或非正常退保3000万以上) □二级响应(100—500人上访、100—500人退保或非正常退保一亿以上) □一级响应(500人以上上访、退保或非正常退保5亿以上)及其他影响较为恶劣,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突发事件 因销售误导引发50名以上投保人集体上访、静坐或其他过激行为,或者因销售误导问题引发公司一个营业场所内同时出现30名以上投保人集中退保,以及其他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突发事件。 本细则实施责任追究的对象 直接责任人,指组织、决策、实施或者参与实施销售误导行为,或者指使、教唆、帮助、直接或者间接授意他人实施销售误导行为,以及有直接管理职责,但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或纠正,对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起直接作用的有关人员。间接责任人,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对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起间接作用的有关人员,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间接责任人。 销售误导行为发生之时,对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公司员工、营销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 责任追究的依据与标准 (一)属于公司员工的,按照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和案件管理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分 (二)属于营销员和劳务派遣的,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违规处理规定,给予记分、扣款和解约等处理 市级公司及以下机构间接责任追究标准 (一)辖内发生1起以上三级以上响应等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给予地市级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降级(职)以上处分,分管负责人记过以上处分,主要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 (二)市级公司本级因销售误导受到监管部门2次及以上监管谈话、监管函或者其他监管措施,或受到监管部门1次及以上警告或罚款行政处罚的,给予地市级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降级(职)以上处分,分管负责人记过以上处分。 市级公司及以下机构间接责任追究标准 (三)辖内发生3家次支公司一年内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5家次支公司一年内受到监管谈话、监管函或者其他监管措施,给予地市级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记大过以上处分,分管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 (四)支公司一年内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2次及以上监管谈话、监管函或者其他监管措施,或者受到监管部门1次及以上警告或罚款行政处罚的,或者一年内发生1起及以上因销售误导原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且响应等级为三级及以上响应等级的,给予相关部门负责人降级(职)以上处分,分管负责人记过以上处分。 市级公司及以下机构间接责任追究标准 因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按照损失和危害程度,给予发生销售误导问题机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撤职以上处分,给予分管负责人记大过以上处分,给予主要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 同时根据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应追究上级公司相关部门管理责任:(一)造成10万至100万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地市级公司相关人员责任;(二)造成100万至1000万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省级分公司相关人员责任;(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追究总公司相关人员责任。 市级公司及以下机构间接责任追究标准 对负有业务管理、流程制约、监督管控等间接管理责任的其他间接责任人,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追究。 从重追究情形 (一)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监管谈话、其他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导致销售误导问题反复发生的; (二)因销售误导问题引发系统性风险或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 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情形 (一)间接责任人事前发现了销售误导行为并履行了相应职责,如采取措施纠正和制止违规行为、提出反对意见,或者主动向上级公司反映、监管部门反映、举报违规问题等。(二)发生因销售误导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后采取措施主动平息事件,积极化解纠纷,有效控制事态恶化,降低或消除负面影响的。 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要经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向总公司上报书面报告,由总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加入圈中人寿险资源网的方法】
一、圈中人寿险资源网会员价格:
会员类别
会员价格
下载权限
支付方式
年度会员
138元/年
可下载所有资料3000个
微信支付/支付宝/淘宝支付
>>先免费注册会员 1.微信支付 2.支付宝支付 3.手机支付宝 4.淘宝网支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注册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贾锐律师 联系电话:0755-21659566 13652320211 客服QQ:530889602(认证信息“圈中人”) Copyright © 2000-2011 QZRB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4790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