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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我国社保养老体系介绍 专题1: 社会保障的概念 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障的种类 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由劳动者、劳动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集资金,在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遇到风险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种类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社会保险 医 疗 失 业 养 老 工 伤 生 育 商业健康险 商业意外险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沿革 传统体制 1951-1966 1969-1984 特征 国家保障 企业保障 内 容 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正式的保险制度。 1955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1958年《工人职员退休暂行办法》,延续了这一制度,扩大了养老保障的覆盖面。 1961年,财政部发布实施《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 197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现代体制 1984-1995 1995年至今 特征 社会统筹 统帐结合 内 容 1986年建立国有企业养老保险费市级统筹机制。 1993年,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颁布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5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 199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沿革 政府建立的普惠制养老体系 职工长期服务的企业在政府指导建立的养老保障体系 个人为养老准备的资金 按照世界银行的定义,上述三支柱养老体系是相对比较完整,能够切实保障退休生活质量。但是长期以来,在我国第二支柱的建立比较混乱,缺乏必要的监管,第三支柱又由于医疗,住房和子女入学等因素,被大量消耗。因此,在我国,大部分城镇居民依赖于第一支柱,但是我国的基本养老制度面临巨大的挑战。 我国正在规划的养老保障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1、《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1991]33号 改革既往养老保险的办法,决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定了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的原则和基金筹集实行“部分积累”的模式。 2、《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进一步确立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应逐步做到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7]26号 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对各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一,确定了我国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文件要求建立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个人账户划入,统一计发办法等。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4、《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行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0]42号 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缴费比例保持不变,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调整计发办法,强调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分开管理,不得占用个人账户基金。 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统一更名为企业年金,强调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对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部分,准予成本列支。 文件决定在辽宁省率先开展企业年金的试点工作。 1、参保范围 2、费用缴纳 3、个人账户 4、养老金的发放 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1、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城镇其他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的行业统筹 1986.7.8-1993.12 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水利部、民航总局、煤炭部、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电力部、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保集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11个行业17个部门所属的企业实行了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 《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1998]28号 从1999年起,除人民银行系统外,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部门的管理只能全部移交地方管理,从而结束了我国长达1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 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后,从1999年7月1日起,按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科研机构及勘察单位改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0]71号 从2000年10月1日起,改为企业的单位及其职工按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统筹 月平均工资 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 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60%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 300%平均工资 2、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总额)。 企业以全体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为计缴基数。 不超过企业工资的20% 企 业 4% 8% 1997 2003 个 人 每2年提高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人名下的账户,是计算参保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3、个人账户的相关规定 个人账户金额如何确定? 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为每个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 2006年1月1日起,依据新的法规,企业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全部为个人缴费部分。 老人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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