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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规解读:代理人学历门槛提升至大专(8页).ppt
【资料简介】
行业新规解读: 代理人学历门槛提升至大专 2013年1月15日下午保监会官网发布保监会令2013年第2号《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对代理人资格考试参考人员的学历门槛限定在大专以上 事件链接: 1、目前执行的代理人考试资格源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年第3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即可参加资格考试。 2、新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距今起还有近半年时间。 事件背景: 官方及媒体解读: 1、新规目前只对“报名参考人员(即白板)”进行学历限制,在保监会官网同时公布的《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答记者问 》一文中,官方发言人称将“尽快下发通知,对原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换发等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2、业内人士评论,此前具备销售资格的从业人员,应该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由于这些人员与保险公司存在续期利益,如果此前的从业资格证作废,保险公司与代理人的续期利益终止,但是很多代理人仍与客户存在佣金关系却难以即时终止。 官方及媒体解读1:新规暂时只针对新入行“白板”设限,未针对既有从业人员作出规定,预计不会产生过激影响 第四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执业前取得所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 第七条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 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原文: 官方及媒体解读2:迫于行业发展现状,新规对提高学历灵活对待、不搞一刀切 第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辖区内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有关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降低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从业地域不得超出该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辖区。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向中国保监会备案后,可以对县级以下农村基层地区的报考人员以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实行资格考试特殊政策。 第十二条 官方及媒体解读: 1、新规明确规定对县域和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放宽资格要求; 2、允许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各地保监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放宽学历规定; 3、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通过考试后可获得全国通用从业证书;高中学历人员则只可获得区域内从业资格——对目前绝大多数潜在代理人来说,不存在迁徙后继续展业的顾虑; 4、业内人士评论,迫于保险行业增长乏力,保险代理人增员困难压力,保监会新政执行力度难以“激进” 原文: 我们对新规定的研读与判断 1、逐步提高从业人员入行门槛是大势所趋,是行业未来发展的走向; 2、如同代理人“持证上岗”一样,“大专以上学历”的入行要求会在一段时间内打折执行,但终会走向严格执行;新规打折执行的时间,取决于各地保监局的政策态度和各保 险公司的发展压力; 3、总体判断,新规对新人行人员的执行严格程度会高于对既有从业人员的要求;也即对新公司的不利影响要高于对大公司的不利影响; 4、新规会加快推动保险公司员工制营销模式的尝试,加剧对已持证人员特别是绩优代理 人的行业争夺,推动留存。 化危为机:营销的应对举措与工作要求(1/2) 1、上半年加大新增力度加快新增步伐 工作举措与要求: 各机构加大宣导力度,以行业新规为契机,推动现有代理人珍惜执业资格,提高危机意识; 结合2013年晋升政策利好,借助新规强势推动新增; 总部会提前启动今年第一波新增节奏,在6月30日之前加快新增步伐; 上半年加大对新增的资源投入,避免下半年政策收紧,资源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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