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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与保险(18页).ppt
【资料简介】
婚姻法新解与保险 一个笑话 一个富翁要给太太买生日礼物,问:“你是想要一条船呢还是想要一架直升飞机呢?” 太太想了想,“我什么都不要,我想离婚。” 富翁愣了一下,说:“对不起,我还不打算送这么贵重的礼物。” “除了死亡,还有什么比离婚更痛苦?” ——英国女作家 佛吉尼亚·艾恩赛德 “比离婚更痛苦的是,婚离了,房子也没了。” ——中国网友 了解《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次解释 —— 2001年12月24日通过 第二次解释 —— 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三次解释 —— 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热议焦点 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第五条 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七条 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第十条 最高法院的声音 近五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2010年,全国有267.8万男女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今年一季度,46.5万对夫妻向法院提出离婚,同期增加17%。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逐年上升,案件集中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夫妻间赠与房产等问题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往往倾注了全部积蓄,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买房的初衷,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保险”才是真保险! —— 婚姻不保险 —— 房产不保险 —— 养老金不保险 力挺派 改变适婚男女的择偶观,使得年轻人不再为“房子而结婚” -彻底AA制,想嫁富二代,傻了吧;潜力股好过有房男 理智结婚,利于对社会稳定 -失去诚意的结合,任何婚姻也走不远 不再让“丈母娘推高房价”成为中国特色 -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 打击骗婚,鼓励独立 -养儿不亏了,不用防儿媳 离婚,好聚好散将增多 -律师轻松了 拍砖派 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 一辈子操劳,耗尽了青春,徒留伤悲 偏向男士,保护强者 -出轨成本降低,离婚已无后顾之忧 女性没有安全感,爱情也丧失浪漫感 -爱情和婚姻不是一回事了 不要埋怨: 婚姻法不负责挽救你的婚姻和财产 《婚姻法》知识普及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继承或赠与所得;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婚姻法》知识普及 婚前财产婚后演变如何认定 1.婚前货币形式的财产在婚后的延续——本金与利息仍然属于婚前财产 2.婚前取得的经营性财产婚后的收益——增值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演变——如用婚前存款买房,产权证写配偶姓名,共同财产 《婚姻法》知识普及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知识普及 如何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 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夫妻财产公证主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 3.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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