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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新婚姻法用保险打好婚姻财富保卫战(22页).ppt
【资料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已于8月13日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关于房子,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房子越来越重要,孩子越来越娇贵,夫妻挣的钱越挣越多,伴随而来的“小三”也越来越令人痛恨……家长里短的那些事,从2004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实施至今,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都影响着婚姻家庭生活,而我们的婚姻法在这些年却相对平稳。 近期,这不关乎每个人生活的法律终于有了新动作,最高法院全文了《关于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21个条文涵盖了房子、孩子、票子、“小三”等若干婚姻新问题的处理。 从电视剧《蜗居》的热播,就能看出房子对于社会大众的重要性,而婚前个人按揭的房,动辄一二十年的还贷过程往往要持续到婚后,房贷也必将影响到婚后的财产生活,如果稍不留意,离婚了,这房到底该怎么分?据审理离婚官司的法官称,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意见稿”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首次做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 房子一直都被不少老百姓视为结婚的物质保障,“有了房才有结婚的可能。”不过,目前年轻人的收入和房价不成正比,而做父母的往往会帮着子女买房子。问题就来了,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有份没? 从目前流行的财产赠与公证就能看出大家的诸多疑惑。 “意见稿”第八条对此做了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 关于房产的交易无所不在。 “意见稿”考虑到了夫妻间赠与房产的行为。第七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就是说,丈夫送给老婆的房,就算给了承诺,未过户前也是可以反悔的,只要这个赠与没有经过公证。 专家看新婚姻法解释 马亿南——新婚姻法使女性将婚姻视为保险的希望破灭 赵格羽——新《婚姻法》前,女人,梦该醒了 如果地球不再转动,我是否还可以遇上你 如果太阳不再发光,我是否还可以看着你 如果生命不复存在,我是否还可以爱恋你 只要我还可以触你的手 我就要把你拥抱,将“我爱你” 尽情倾诉…… 我们期待…… 如果一定要用一个比喻来形容婚姻,我觉得婚姻就是一场双人舞。两人携手步入舞池,在同一首乐曲中起舞。舞蹈是否优美得两个人都要跳的好看,需要彼此协调和努力。否则,一味的责怪对方,只会造成曲未终而人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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